5月26日,全县文物保护工作培训会议召开。
会议要求,要健全四级网格体系,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我县形成了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小区)四级文物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各单位一把手是辖区文物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确保责任链条无缝衔接。要抓实常态巡查看护,筑牢日常防护屏障。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扛起属地主体责任,加强春秋两季巡查和日常定期、不定期排查检查、强化周边卫生、加密管控举措,全力守护重点文物资源安全。要完善快速处置机制,从严查处违规行为。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上报,对故意破坏、失职渎职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要严格落实考古前置制度,严守项目建设底线。依规完成考古报备和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在取得考古结论前不得办理建设工程审批手续,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违规施工,筑牢文物安全源头防护屏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合力攻坚。文旅部门牵头抓总,公安、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要主动向前一步,在考古前置、巡查处置、执法联动中做到信息互通、步调一致。要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全民保护氛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多措并举、广泛发力,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文物保护普法宣传工作,推动文物保护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会上,县文物管理所负责人宣读了全县各乡镇、街道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数量清单,通报了近期文物点位巡查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专家作了专题业务授课。
县文旅局班子成员及事涉科室工作人员;相关部门具体业务工作人员;洼中高、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初审:贺超 复审:刘彬 终审:白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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