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解答
时间:
2014年05月
地点:
农安县政府办公室
主办:
农安县政府办公室
嘉宾:
秦占才
访谈摘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以来,给广大农民朋友带来了很多实惠,极大地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效遏制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2014年,我县的新农合政策又有了新的调整,政策更加惠民、便民,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
[主持人]:于 2014-05-04 08:43:37 发言
为让农民朋友能够深入了解新农合,今天我们请来了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秦占才主任,做客在线访谈栏目,为广大农民朋友解读新农合相关政策。秦主任,您好。
[秦占才]:于 2014-05-04 08:44:01 发言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于 2014-05-04 08:44:16 发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以来,给广大农民朋友带来了很多实惠,极大地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效遏制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2014年,我县的新农合政策又有了新的调整,政策更加惠民、便民,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秦主任,今年我县的参合情况是怎样的?
[秦占才]:于 2014-05-04 08:44:30 发言
2014年,我县共有881,859人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达到了99.99%。实现了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农民的健康意识进一步增强。
[主持人]:于 2014-05-04 08:44:46 发言
2014年新农合政策有哪些新的调整?
[秦占才]:于 2014-05-04 08:45:04 发言
为了提高参合农民的保障水平,我县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新农合政策又做了一些新的调整。 一是参合农民在乡村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报销封顶线每人每年定为215元,其中,在定点的村卫生所门诊报销补偿比例为50%,封顶线50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补偿比例为 55%,封顶线为165元 。 二是常见慢性病患者在门诊就医的,须选择 县、乡两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慢性病必须由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出据诊断书,诊断书有效期一年,报销补偿比例为60%,封顶线为每人每年6500元 。 三是住院统筹有所变化,2014年,住院统筹方案拉开了不同层次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分三段报销,最高比例段报销55%。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分三段报销,最高比例段报60%。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最高比例段报75%。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的,分两段报销,最高比例段报80%。通过这样设置不同的低比例起付段和报销比例,合理调整参合农民的就诊流向,减少门诊转住院,有效提高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利用率,减轻参合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提高受益水平。
[主持人]:于 2014-05-04 08:46:09 发言
今年参合农民就医报销封顶线有什么变化?
[秦占才]:于 2014-05-04 08:47:07 发言
2014年住院补偿封顶线进一步提高。2013年新农合各项补偿累计封顶线为10万元,2014年提高了补偿封顶线,仅住院补偿封顶线就达到了15万元。保障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主持人]:于 2014-05-04 08:47:24 发言
听说对肾病透析的农民患者又有了新的规定,能否给我们具体介绍一下?
[秦占才]:于 2014-05-04 08:47:37 发言
好, 2014年,肾病透析采取按次定额补助的办法,在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透析,每次限价不超过400元,新农合定额补助280元,患者自付120元(民政对优抚对象、低保等救助对象每次救助80元,患者自付40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透析每次限价不超360元,新农合定额补助280元,民政对优抚对象、低保等救助对象每次救助80元,实现了患者0自付,不是低保求助对象的其他患者自付80元。 终末期肾病、门诊血液透析治疗每周不超过三次,超出次数新农合不予补偿。门诊腹膜透析,每袋透析液的最高限价不得超过40元,按照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年度累加予以报销。
[主持人]:于 2014-05-04 08:48:02 发言
参合农民患大病是否有二次补助?
[秦占才]:于 2014-05-04 08:48:54 发言
没有大病二次补助了,我省从2013年7月1日启动了新农合大病保险,由县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具体办理补偿业务,在新农合报销后,患者自付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就可以享受到大病保险补偿。但今年的大病保险政策现在还没有出台,据省里透露信息,在新农合报销后,自付6000元以上的部分,才能享受这项补偿。
[主持人]:于 2014-05-04 08:49:07 发言
关于农民朋友看病转诊有哪些相关规定?
[秦占才]:于 2014-05-04 08:49:29 发言
一是患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可以自主选择医院就诊。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一证通全县,自主选医院。” 二是所有恶性肿瘤患者和住院分娩患者可以直接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需转诊,按正常比例报销。但直接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按无转诊报销。这也是长春市卫生局层级转诊制度的要求。 三是法定传染病、高危孕产妇、儿童重症、脑瘫患者、精神类疾病、各类急诊、还有20种重大疾病不需要转诊,可以直接到省、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按正常比例报销。 四是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需转诊但未经转诊审批的,低比例起付段按照相应比例报销,低比例起付段以上目录内的医药费仅按 30%比例报销。 五是在县域外,省内长期务工、求学、探亲、居住的参合农民患者,必须先到市级及市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病情较重,且首诊医院无法诊治的疾病,须经首诊医院转诊到上一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要在入院3日内向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登记备案。出院后提供现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暂住人口证明和相关材料到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报销。如住院3日内不报告或无相关证明则按无转诊给予补偿。 六是长期在省外务工、求学、探亲、居住的我县参合农民,首诊必须选择在居住地的县(区)及县(区)以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病情较重,且首诊医院无法诊治的疾病,须经首诊医院转诊到上一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在入院3日内向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登记备案,出院后提供现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暂住人口证明和相关材料到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报销,方可享受相应的报销补偿政策;未经转诊或未报告的,以及没按照规定在现居住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急诊除外),新农合不予报销补偿。 七是按照《长春市新农合层级转诊管理办法》需要转往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参合农民,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因病情较重,需要转往省外治疗的参合患者,须经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手续,然后由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批后才可以去就诊。
[主持人]:于 2014-05-04 08:50:16 发言
2014年对参合患者意外伤害补偿有哪些规定?
[秦占才]:于 2014-05-04 08:53:03 发言
在县域外受伤的意外伤害患者,按省级比例补偿,最高不超30%,在县域内意外伤害补偿的其他政策仍按2013年的政策执行。
[主持人]:于 2014-05-04 08:53:21 发言
参合农民看病就医还有那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秦占才]:于 2014-05-04 08:53:33 发言
有以下几种事项需要注意一下:一是参合农民就诊时,一定要选择新农合定点医院就医。才能享受到新农合补偿。二是每年我们在新农合筹资时,都下发了《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广大农民朋友要认真阅读,了解相关政策。避免就诊报销时受到损失。三是要保管好合作医疗证件,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借用合作医疗证是我们农合管理部门打击的对象。希望广大群众配合我们做好工作,维护好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四是参合农民在就诊和报销过程中,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一定要拨打我们的咨询电话:83226271。避免来回跑道,浪费时间,增加费用。
[主持人]:于 2014-05-04 08:53:47 发言
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也非常感谢秦主任在百忙之中参与我们的节目,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本次访谈到此结束,下期节目再见!
[秦占才]:于 2014-05-04 08:54:08 发言
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