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论证(遴选)农安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乡(镇)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的公告

时间: 2024-05-20 16: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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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论证(遴选)农安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乡(镇)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农安县县域商业发展,进一步发挥县域商业建设对乡村振兴的作用,推动农村经济新一轮发展,根据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吉商建〔2024〕1号)精神,结合农安县实际,公开论证以乡镇人民政府作为主体承建的公益性乡(镇)集贸市场,公开遴选以企业作为主体承建的乡(镇)集贸市场。现将公开论证(遴选)乡(镇)集贸市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支持方向及建设标准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1. 改造乡(镇)集贸市场。人口多、消费市场潜力大等具备条件的乡(镇)可建设改造1-2个集贸市场,全县范围计划建设8个乡(镇)集贸市场。 

  (1)支持内容。主要补助地面硬化、厅棚、水电、集贸市场辅助道路系统及消防设施、停车设施、服务设施改造升级,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对食品、服装、日用品、农资等销售合理分区。设立公益性农产品销售区,为农民自产农副产品交易提供便利。乡(镇)集贸市场应按照《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进行建设改造,建设改造完成后应达到相应标准。 

  (2)补助资金。每个乡(镇)集贸市场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但补助上限不超过50万元;市场主体缺位、乡(镇)急需建设改造的,县政府可补助乡(镇)政府按照公益性市场标准进行改造,但补助额度或比例不变。计划安排资金400万元 

  (3)建设时限。2024年6月-2024年12月。 

  二、论证(遴选)材料 

  (一)乡镇人民政府作为主体承建的公益性乡(镇)集贸市场(一式三份) 

  1.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的施工图 

  3.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的效果图 

  4.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的工程量清单 

  (二)企业作为主体承建的乡(镇)集贸市场 

  申报单位对照《申报项目资料相关要求》填报和准备项目申报材料,与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加盖公章。 

  三、论证评审程序 

  (一)公告发布。本次公告在农安县人民政府网-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栏发布。发布网址:http://www.nongan.gov.cn/zt/naxdzswjnczhsfzl/ztbgg/ 

  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7日9时00分。申报材料递交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3231号融合中心三楼301会议室。 

  (二)论证评审。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项目论证评审工作,出具论证评审结果。 

  (三)公示。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项目论证评审结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果公示。 

  (四)费用。论证评审费用项目预算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2%收取 ,项目预算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1.5%收取 ,待论证评审结果公示后由承接单位承担,不足5000元按照5000元收取。 

  (五)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提出资金安排方案,待验收合格后拨付奖补资金。 

  四、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论证人信息 

  名称: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吉林省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联系人:赵辉 

  联系方式:1318074178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百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农安县农安镇宝塔街电商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曹舒萍 

  联系方式:13234455308 

附件:

申报项目资料相关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