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农安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乡(镇)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
二、论证结果:
截止2024年05月27日09时00分, 农安县哈拉海镇人民政府、农安县华家镇人民政府、农安县龙王乡人民政府、农安县高家店镇人民政府、农安县巴吉垒镇人民政府 递交申报材料,经评审专家论证,论证结果如下:
项目名称:农安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乡(镇)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
1. 项目承接单位:农安县哈拉海镇人民政府
地址:农安县哈拉海镇街内
项目实施预算金额:50.25万元
2.项目承接单位:农安县华家镇人民政府
地址:农安县华家镇街内302国道辅路西
项目实施预算金额:53万元
3.项目承接单位:农安县龙王乡人民政府
地址:农安县龙王路
项目实施预算金额:127.53万元
4.项目承接单位:农安县高家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农安县高家店镇街内
项目实施预算金额:50万元
5.项目承接单位:农安县巴吉垒镇人民政府
地址:农安县巴吉垒镇街内
项目实施预算金额:53万元
三、项目实施信息
改造内容:主要补助地面硬化、厅棚、水电、集贸市场辅助道路系统及消防设施、停车设施、服务设施改造升级,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对食品、服装、日用品、农资等销售合理分区。设立公益性农产品销售区,为农民自产农副产品交易提供便利。乡(镇)集贸市场应按照《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进行建设改造,建设改造完成后应达到相应标准。
四、评审专家名单:苏艳春、闫红、孙春梅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论证费用项目预算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按2%收取 ,项目预算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按1.5%收取 ,待论证评审结果公示后由承接单位承担,不足5000元按照5000元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论证结果公告在农安县人民政府网-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栏发布。发布网址:http://www.nongan.gov.cn/zt/naxdzswjnczhsfzl/ztbgg/。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遴选人信息
名称: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吉林省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联系人:赵辉
联系方式:1318074178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百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农安县农安镇宝塔街电商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曹舒萍
联系方式:13234455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