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乡(镇)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论证结果公告

时间: 2024-05-28 09: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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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安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乡(镇)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论证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农安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乡(镇)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 

  二、论证结果: 

  截止2024052709时00分, 农安县哈拉海镇人民政府、农安县华家镇人民政府、农安县龙王乡人民政府、农安县高家店镇人民政府、农安县巴吉垒镇人民政府 交申报材料,经评审专家论证,论证结果如下: 

  项目名称:农安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乡(镇)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 

  1. 项目承接单位:农安县哈拉海镇人民政府 

  地址:农安县哈拉海镇街内 

  项目实施预算金额:50.25万元 

  2.项目承接单位:农安县华家镇人民政府 

  地址:农安县华家镇街内302国道辅路西 

  项目实施预算金额:53万元 

  3.项目承接单位:农安县龙王乡人民政府 

  地址:农安县龙王路 

  项目实施预算金额:127.53万元 

  4.项目承接单位:农安县高家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农安县高家店镇街内 

  项目实施预算金额:50万元 

  5.项目承接单位:农安县巴吉垒镇人民政府 

  地址:农安县巴吉垒镇街内 

  项目实施预算金额:53万元 

  三、项目实施信息 

  改造内容:主要补助地面硬化、厅棚、水电、集贸市场辅助道路系统及消防设施、停车设施、服务设施改造升级,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对食品、服装、日用品、农资等销售合理分区。设立公益性农产品销售区,为农民自产农副产品交易提供便利。乡(镇)集贸市场应按照《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进行建设改造,建设改造完成后应达到相应标准。 

  四、评审专家名单:苏艳春、闫红、孙春梅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论证费用项目预算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按2%收取 ,项目预算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按1.5%收取 ,待论证评审结果公示后由承接单位承担,不足5000元按照5000元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论证结果公告在农安县人民政府网-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栏发布。发布网址:http://www.nongan.gov.cn/zt/naxdzswjnczhsfzl/ztbgg/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遴选人信息 

  名称: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吉林省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联系人:赵辉 

  联系方式:1318074178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百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农安县农安镇宝塔街电商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曹舒萍  

  联系方式:13234455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