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论证农安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乡(镇)集贸市场改造项目的公告

时间: 2024-08-26 08: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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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论证农安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乡(镇)集贸市场改造项目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农安县县域商业发展,进一步发挥县域商业建设对乡村振兴的作用,推动农村经济新一轮发展,根据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吉林省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吉商建〔2024〕1号)精神,结合农安县实际,公开论证农安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乡(镇)集贸市场承建单位。现将公开论证农安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乡(镇)集贸市场改造项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支持方向及建设标准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1. 改造乡(镇)集贸市场。人口多、消费市场潜力大等具备条件的乡(镇)可改造1-2个集贸市场,全范围计划新增2个乡(镇)集贸市场。 

  (1)支持内容。主要补助地面硬化、厅棚、水电、集贸市场辅助道路系统及消防设施、停车设施、服务设施改造升级,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对食品、服装、日用品、农资等销售合理分区。设立公益性农产品销售区,为农民自产农副产品交易提供便利。乡(镇)集贸市场应按照《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应达到相应标准。 

  (2)补助资金。每个乡(镇)集贸市场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但补助上限不超过50万元;市场主体缺位、乡(镇)急需改造的,县政府可补助乡(镇)政府按照公益性市场标准进行改造,但补助额度或比例不变。 

  (3)改造要求。乡(镇)集贸市场改造,应通过招标或专家评审优先选择下沉供应链的大型商贸流通法人企业。县人民政府也可支持乡(镇)政府按公益性市场要求投资改造。项目选址优先考虑使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项目已支持的现有封闭、半封闭市场,或人流、商流、信息流充沛的乡(镇)集市。 

  二、论证条件 

  1.申报单位提供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建设方案; 

  2.申报单位提供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的施工图 

  3.申报单位提供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的效果图 

  4.申报单位提供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的工程量清单 

  5.论证保证金付款凭证(论证保证金为项目投资额的2%) 

  开户名称:吉林省百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安支行 

  银行账号:22050142020000001806 

  三、论证程序 

  (一)论证公告发布。本次论证公告在农安县人民政府网-农安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栏发布。发布网址:http://www.nongan.gov.cn/zt/xysyjs/ 。 

  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4831日9时00分。申报材料递交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亚泰大街交汇新星宇商誉A1栋1507 室。 

  (二)论证。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项目论证工作,出具论证结果。 

  (三)公示。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项目论证结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果公示。 

  (四)费用。本次论证费用为项目总投资额的2%,待论证公示后由承接单位承担,不足5000元按照5000元收取。 

  四、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论证人信息 

  名称: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联系人:赵辉 

  联系方式:1318074178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百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农安县农安镇宝塔街电商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从经理 

  联系方式:18186886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