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 | 220122-RS-CF-032 | 项目类别 | 行政处罚 | |||
项目名称 | 对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处罚 | |||||
项目分解 | 子项1 | |||||
子项2(如子项多,可向下依次列表) | ||||||
设置依据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 | |||||
设置依据内容摘要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九条“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的,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标准加一倍罚款,该非法单位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 |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
实施主体 | 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承办机构 | 农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承 办 责任人 |
蒋林 | |
共 同 实施部门 |
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 | 办理时限 | 60 个工作日 | 查阅方式 | 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 | |
咨询电话 | 0431-83272459 | 投诉电话 | 0431-83285004 | 是否涉密 | 否 | |
行使职权次 数 | 0次/年 | 权力变化情 况 | 无 |
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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