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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农安县人民法院提供的(2023)吉0122执214号执行裁定书,我单位受理业务时未将王贵金、丁娜娜名下(他项权证号:004862号)房屋他项权证书交回我单位,现将该房屋他项权证公告作废。
房屋位置:新龙碧水华城3栋3单元101室
农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2025年8月4日
初审:邹春光 复审:朱文丽 终审: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