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中心初步查验以下房产:
1、龙翔丽景明珠小区9栋1层南15门,不动产原属于刘桂荣(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张成龙(继承人)继承。
2、绅士名城爱心家园二期2栋1层10门、28门,不动产原属于朱万贵(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宋桂华(继承人)继承。
3、瑞德花园一期5栋1层南侧西6门车库,不动产原属于蔡逊、孙立英(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孙璐(继承人)继承。
4、民生家园一期4栋4单元403室,不动产原属于王桂珍(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吕树彬(继承人)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0431-83269976
公告单位:农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公告日期:2025年8月29日
初审:邹春光 复审:朱文丽 终审: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