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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继承) 编号:农安县农城房第(继承)【202509001】号

时间: 2025-09-05 16:21 来源: 农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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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我中心初步查验以下房产:

  1、新龙华城二期9栋3单元501室,不动产原属于王长青(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王国军(继承人)继承。 

  2、民生家园一期6栋4单元402室,不动产原属于王光宇(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王淑芬(继承人)继承。 

  3、民生家园(廉租房)12栋3单元301室,不动产原属于杨士富(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杨太国(继承人)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0431-83269976 

  公告单位:农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公告日期:2025年9月5日 

  初审:邹春光 复审:朱文丽 终审: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