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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继承) 编号:农安县农城房第(继承)【202509003】号

时间: 2025-09-28 16:35 来源: 农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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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我中心初步查验以下房产:

  1、明达风景小区4栋2单元402室,不动产原属于孙贵(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韩桂芝(继承人)继承。

  2、府东花园2栋1层西11门、县医院综合楼(正、厢)11单元401室,不动产原属于赵国贵(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赵艳秋(继承人)继承。

  3、实验中学5栋2单元602室,不动产原属于张平利(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董德梅(继承人)继承。

  4、龙翔丽景明珠小区1栋1-2层5门、龙翔尊邸9栋2单元402室,不动产原属于郭绍华(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刘铁南(继承人)继承。

  5、通达公司综合楼1层东18门,不动产原属于李淑清(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李宁(继承人)继承。

  6、民生家园(廉租房)12栋4单元301室,不动产原属于李树田、赵凤(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李耀全(继承人)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0431-83269976

  公告单位:农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公告日期:2025年9月28日

  初审:邹春光 复审:朱文丽 终审: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