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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继承) 编号:农安县农城房第(继承)【2025011001】号

时间: 2025-11-11 15:54 来源: 农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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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我中心初步查验以下房产:

  1、御景豪庭5栋2单元701室,不动产原属于程秀义、张淑德(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程晓光 (继承人)继承。

  2、府东西苑综合楼8栋1层26门,不动产原属于李秀丽(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于斯洋(继承人)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0431-83269976

  公告单位:农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1日

  初审:邹春光 复审:朱文丽 终审: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