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中心初步查验以下不动产(房屋):
1、农安县农安镇农安路南侧物价局住宅楼1单元1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王守印、蔡玉华(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王贺明(继承人)继承。
2、农安县农安镇文昌街东侧新龙华城一期8栋1单元5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刘晓娟(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单维哲(继承人)继承。
3、农安县农安镇宝塔街西侧再生资源住宅楼4单元3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张淑芹(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齐树才(继承人)继承。
4、农安县农安镇古城街西侧方舟美苑小区11栋4单元5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李振吉(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沙金平(继承人)继承。
5、农安县农安镇农安路北侧龙源新居小区2栋4单元503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李振吉(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沙金平(继承人)继承。
6、农安县农安镇古城街西侧方舟美苑小区11栋1层23门(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李振吉(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沙金平(继承人)继承。
7、农安县农安镇古城街东侧润泽·同泰园10栋1层19门(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张喜英(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王常有(继承人)继承。
8、农安县农安镇古城街东侧润泽·同泰园1栋1单元15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张喜英(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王常有(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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