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启航因保管不善,将吉(2023)农安县不动产权第001209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于农安镇黄龙路南侧开发公司住宅楼4栋5单元202室,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其他,房屋建筑面积72.86㎡,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39年12月31日止。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该遗失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詹启航
] 声明时间:2024年8月21日
初审:王丹 复审:宁传君 终审:宫涵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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