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方会因保管不善,将办理的吉(2019)农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1320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坐落于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镇)博硕路南侧幸福美郡六期2栋3单元803室,证明权利或事项为预告登记,权利人(申请人)为沈方会,义务人为吉林省宏运置地有限公司,预告登记种类为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上述遗失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沈方会
初审:刘福全 复审:宁传君 终审:宫涵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