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镇)博硕路南侧幸福美郡小区部分业主办理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事后将办理预告登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无法找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这部分幸福美郡小区业主遗失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作废《不动产登记证明》信息如下:
1、证明号:吉(2019)农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12334号,坐落于合隆镇博硕路南侧幸福美郡四期9栋4单元201室,权利人(申请人)为肖庆平、庞会文。
2、证明号:吉(2019)农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11743号,坐落于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镇)博硕路南侧幸福美郡六期1栋1单元1503室,权利人(申请人)为张蓉、郝铁强。
3、证明号:吉(2020)农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6871号,坐落于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镇)博硕路南侧幸福美郡七期3栋2单元702室,权利人(申请人)为艾德、李廷英。
4、证明号:吉(2020)农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22712号,坐落于合隆镇博硕路南侧幸福美郡四期7栋1单元902室,权利人(申请人)为吴伟丽。
5、证明号:吉(2019)农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3958号,坐落于合隆镇博硕路南侧幸福美郡四期9栋1单元802室,权利人(申请人)为隋园美。
6、证明号:吉(2020)农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195号,坐落于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镇)博硕路南侧幸福美郡六期1栋4单元1501室,权利人(申请人)为李立微、徐丹阳。
7、证明号:吉(2020)农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14590号,坐落于合隆镇博硕路南侧幸福美郡二期5栋4单元702室,权利人(申请人)为刘岩、董航。
8、证明号:吉(2019)农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4713号,坐落于合隆镇博硕路南侧幸福美郡二期5栋1单元601室,权利人(申请人)为逯庆华、李秀娟。
9、证明号:吉(2020)农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14602号,坐落于合隆镇博硕路南侧幸福美郡二期5栋2单元901室,权利人(申请人)为王利杰、焦春花。
10、证明号:吉(2019)农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5403号,坐落于合隆镇博硕路南侧幸福美郡一期3栋3单元1201室,权利人(申请人)为齐千里、许玉华。
初审:刘福全 复审:宁传君 终审:张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