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镇)博硕路南侧幸福美郡小区部分业主办理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事后将办理预告登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无法找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这部分幸福美郡小区业主遗失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作废《不动产登记证明》信息如下:
1、证明号:吉(2020)农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14681号,坐落于合隆镇博硕路南侧幸福美郡五期10栋1单元802室,权利人(申请人)为郑喜欢、黄乐。
2、证明号:吉(2020)农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7176号,坐落于合隆镇博硕路南侧幸福美郡一期1栋4单元402室,权利人(申请人)为张福胜、竭凤霞。
3、证明号:吉(2020)农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9125号,坐落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镇)博硕路南侧幸福美郡七期4栋2单元302室,权利人(申请人)为郭贺。
4、证明号:吉(2021)农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4914号,坐落于合隆镇博硕路南侧幸福美郡一期1栋3单元1501室,权利人(申请人)为钱乃侠、姚文来。
5、证明号:吉(2019)农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12118号,坐落于合隆镇博硕路南侧幸福美郡一期1栋1单元801室,权利人(申请人)为魏静春、李海莹。
6、证明号:吉(2021)农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4900号,坐落于合隆镇博硕路南侧幸福美郡一期2栋1单元401室,权利人(申请人)为匡洪武、张亚丽。
7、证明号:吉(2020)农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9767号,坐落于合隆镇博硕路南侧幸福美郡二期5栋5单元704室,权利人(申请人)为刘子谊。
8、吉(2021)农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4919号,坐落于合隆镇博硕路南侧幸福美郡一期2栋2单元1403室,权利人(申请人)为石万晶、孙海兵。
9、吉(2020)农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7192号,坐落于合隆镇博硕路南侧幸福美郡一期2栋3单元803室,权利人(申请人)为张丽、周冰冰。
初审:刘福全 复审:宁传君 终审:张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