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继承)编号:农安县不动产第(继承)[20250037]号

时间: 2025-09-28 08:08 来源: 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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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我中心初步查验以下不动产(房屋):

1、农安县农安镇前唐家村4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刘金明(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姜影(继承人)继承。

2、农安县华家镇战家村8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张伍林(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张殿爽(继承人)继承。

3、农安县开安镇齐家店村1社(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王树臣(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王革(继承人)继承。

4、农安县烧锅镇东兴村六社(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孟宪双(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孟庆涛(继承人)继承。

5、农安县农安镇站前街西侧吉林省城市建设开发公司综合楼6单元3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韩喜清(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韩帅(继承人)继承。

6、农安县农安镇兴华路北侧国棉厂综合楼4单元3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王忠喜(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乔莉(继承人)继承。

7、农安县农安镇站前街北段西侧安平小区2栋4单元203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孙文彬(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贾永霞(继承人)继承。

8、农安县农安镇龙湖路北侧毓秀小区四期17栋3单元2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郭春清(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周宇旭(继承人)继承。

9、农安县农安镇龙湖路北侧毓秀小区四期17栋10门(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郭春清(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周宇旭(继承人)继承。

10、农安县农安镇古城街西侧黄龙新城2栋3单元9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郭春清(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周宇旭(继承人)继承。

11、农安县农安镇古城街西侧黄龙新城5栋43门(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郭春清(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周宇旭(继承人)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对上述内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农安县德彪街东侧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31-83330405

                                  

 公告单位: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初审:翟莹             复审:宁传君            终审:张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