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公告

时间: 2025-09-28 08:10 来源: 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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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农安县德彪街东侧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31-83390006。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农安县开安镇刘家村民委员会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安县开安镇刘家村

52032.00平方米

殡葬用地

 

2

农安县合隆镇八家子村民委员会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安县合隆镇八家子村

47928.00平方米

殡葬用地

 

 

 

登记机构: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初审:刘福全               复审:宁传君             终审:张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