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权利人的不动产权利(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原有房屋证照、集体土地使用证收回,如不提供,公示期满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农安县农安镇德彪街东侧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431-83330405
拟登记权利人姓名:
合隆镇邓家屯村-刘景全 合隆镇放牛村-张春洪
合隆镇烧锅岭村-宋振祥 合隆镇孙家窝堡村-薛娜
合隆镇邓家屯村-崔井 合隆镇邓家屯村-张明海
合隆镇邓家屯村-刘景臣 合隆镇谭家屯村-谷海军
合隆镇战家村-张景峰
初审:孙乙超 复审:宁传君 终审:张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