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鹤、殷大伟因保管不善,将办理的吉(2025)农安县不动产权第002577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于合隆镇302国道西侧万隆璟堂四期19栋1单元602室,房屋建筑面积90.35㎡。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该遗失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鹤、殷大伟
初审:刘福全 复审:宁传君 终审:张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