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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秀敏因保管不善,将办理的吉(2024)农安县不动产权第003368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于农安县农安镇宝塔街与建设路交汇处紫御豪庭1、2栋1单元801室,房屋建筑面积156.29㎡。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该遗失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秀敏
初审:刘福全 复审:宁传君 终审:赵利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