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展因保管不善,将办理的吉(2025)农安县不动产权第002040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于农安县农安镇人民路南侧一品华城二期5栋1单元603室,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建筑面积99.7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该遗失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英展
初审:刘福全 复审:宁传君 终审:赵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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