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继承)

时间: 2025-12-08 14:27 来源: 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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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农安县不动产第(继承)[20250046]

   经我中心初步查验以下不动产(房屋):

  1、农安县开安镇万宝村7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侯杰、胡秀荣(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侯喜岩、侯喜光(继承人)继承。

  2、农安县农安镇前锋村4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蒋树春(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邹云芹(继承人)继承。

  3、农安县前岗乡耿家村三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夏佩珍(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李凤(继承人)继承。

  4、农安县农安镇宝城村2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吕长武、纪秀文(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吕庄林(继承人)继承。

  5、农安县农安镇朝阳坡村二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李中良(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赵淑杰(继承人)继承。

  6、农安县高家店镇田家油坊村(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胡启贵、郝秀香(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胡晓明(继承人)继承。

  7、农安县农安镇宝安路南侧西关村1栋2单元4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蔡淑莲(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樊明重(继承人)继承。

  8、农安县农安镇古城街西侧绅士花园三期10栋1单元6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任杰(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任春城(继承人)继承。

  9、农安县农安镇古城街西侧绅士花园三期9栋2单元7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任杰(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任春城(继承人)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对上述内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农安县德彪街东侧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31-83330405

                                    

   公告单位: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初审:翟莹             复审:宁传君            终审:赵利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