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继承)

时间: 2025-12-29 09:33 来源: 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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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农安县不动产第(继承)[20250049]

   经我中心初步查验以下不动产(房屋):

  1、农安县农安镇站前村1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陈玉生(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颜景田(继承人)继承。

  2、农安县哈拉海镇柴岗顺利村3社(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姜永范(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姜兴巍(继承人)继承。

  3、农安县农安镇卜尔墩村十社(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王国之(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吕相伍(继承人)继承。

  4、农安县巴吉垒镇上河村2社(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何福祥(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何秘洪(继承人)继承。

  5、农安县靠山镇圣水泉村1社(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姚桂芹(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宋显雨(继承人)继承。

  6、农安县靠山镇圣水泉村西玍家屯7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毛金亮、王淑英(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毛兰颖(继承人)继承。

  7、农安县巴吉垒镇李家围子村1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孙喜国(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毛志英(继承人)继承。

  8、农安县开安镇得胜村西郭家窝堡七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康淑芹、刘凤先(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刘顺(继承人)继承。

  9、农安县烧锅镇中兴村4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刘凤贤、陈殿清(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陈立猛(继承人)继承。

  10、农安县华家镇叶小铺村6社(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郭财(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郭云龙(继承人)继承。

  11、农安县农安镇古城街西侧、华盛街南侧君悦府小区1栋7单元10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刘子凤(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孙琳琳(继承人)继承。

  12、农安县农安镇古城街西侧绅士花园四期6栋4单元8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赵军(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赵子龙(继承人)继承。

  13、农安县农安镇古城街西侧绅士花园四期1栋3单元504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赵军(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石桂贤(继承人)继承。

  14、农安县农安镇文昌街东侧一品华城六期11栋南侧6门(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王显春(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王岚(继承人)继承。

  15、农安县农安镇宝塔街南段西侧一品华城五期11栋2单元3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王显春(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王岚(继承人)继承。

  16、农安县农安镇站前街东侧机电轻化公司(厢房)3单元4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王淑兰、竭艳辉(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竭鑫(继承人)继承。

  17、农安县农安镇黄龙路南侧舒怡家园A栋2单元4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李福(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李占锋(继承人)继承。

  18、农安县农安镇古城街以东、基督教堂以南农安县龍府·御桂園古城壹号小区二期6栋2单元16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鲍作生(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王小飞(继承人)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对上述内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农安县德彪街东侧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31-83330405

                                    

   公告单位: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初审:翟莹             复审:宁传君            终审:赵利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