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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受理业务时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作废不动产权证书信息:
1、证号:吉(2023)农安县不动产权第0019925号,权利人刘淑贤,坐落于农安县农安镇古城街西侧方舟美苑小区18栋4单元303室,房屋建筑面积72.88平方米。
公告单位: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初审:刘福全 复审:宁传君 终审:赵利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