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农安县不动产第(继承)[20260013]号
经我中心初步查验以下不动产(房屋):
1、农安县高家店镇玍家屯村张海令屯1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宋双来(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刘桂芝、宋喜东(继承人)继承。
2、农安县开安镇库金堆村八社(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姜玉(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徐洁(继承人)继承。
3、农安县三岗乡山头村前山头屯5社(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徐盾峰(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徐志伟(继承人)继承。
4、农安县烧锅镇东兴村五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于起先、李秀芹(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于野(继承人)继承。
5、农安县哈拉海镇柴岗村1社(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陈文顺、付维青(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陈明枢(继承人)继承。
6、农安县农安镇古城街西侧绅士花园四期1栋3单元10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徐本书(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徐海军(继承人)继承。
7、农安县农安镇古城街西侧绅士花园四期2栋2单元4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徐本书(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李秀兰(继承人)继承。
8、农安县农安镇龙湖路北侧金雨花园小区北栋8单元5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崔连兴、田作华(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崔甜甜(继承人)继承。
9、农安县农安镇文昌街东侧锦绣家园二期38栋3单元10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崔淑芹(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邹春光(继承人)继承。
10、农安县农安镇农安路北侧龙源新居小区5栋4单元303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单为人(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单立柱(继承人)继承。
11、农安县农安镇古城街西侧方舟美苑小区13栋2单元6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石安海(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石军(继承人)继承。
12、农安县农安镇古城街西侧方舟美苑小区13栋1层11门(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石安海(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石军(继承人)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对上述内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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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初审:翟莹 复审:宁传君 终审:赵利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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