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吉0122执恢94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我单位受理业务时未能将肖卫东、韩丽办理的房屋产权证书收回,现将肖卫东、韩丽办理的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公告作废房屋产权证书信息:
权利证号:N.011111296号,丘地号:58-1/0-33(1-4),坐落于伏龙泉镇街内33栋1-2层,建筑面积:147.46平方米。
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初审:王丹 复审:蔡俊峰 终审:宁传君

吉公网安备 22012202000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