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中心初步查验以下不动产(房屋):
1、农安县开安镇上台子村5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罗富(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罗晓丽(继承人)继承。
2、农安县开安镇三合屯村5社(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吴树发(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吴东(继承人)继承。
3、农安县开安镇万来村9社(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王守有、隋淑芳(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王书亚(继承人)继承。
4、农安县开安镇石场村7社(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刘淑兰、马田(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马春桂(继承人)继承。
5、农安县开安镇石场村7社(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崔守胜(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崔振岩(继承人)继承。
6、农安县巴吉垒镇黄金村潘家屯6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李文贤、魏长喜(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魏东(继承人)继承。
7、农安县开安镇马家窝堡村于凌云屯4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王维英(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李军(继承人)继承。
8、农安县开安镇万来村2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马文金、宋淑清(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马平(继承人)继承。
9、农安县农安镇农安路东段南侧润泽·同泰园二期10栋4单元5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左建华(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左明(继承人)继承。
10、农安县农安镇文昌街东侧锦绣家园二期35栋3单元5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左建华(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左超(继承人)继承。
11、农安县农安镇文化街西侧龙嘉小区2栋5单元5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左建华(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左明、左超(继承人)继承。
12、农安县农安镇文化街西侧国税局住宅楼(前栋)1单元6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刘树春(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唐立娜(继承人)继承。
13、农安县农安镇兴华路北侧人防办综合楼2单元303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黄亚军(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高文欣(继承人)继承。
14、合隆镇北国嘉苑小区26栋3单元1003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王艳梅(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崔法祥(继承人)继承。
15、农安县农安镇农安路北侧龙源新居小区1栋3单元17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何树全(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刘佩兰(继承人)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对上述内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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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翟莹 复审:蔡俊峰 终审:宁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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