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林桂包装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1-09-06 11:06 来源:
【字体: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长春市林桂包装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3442662(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传 真:0431-83442662

  通讯地址:农安县合隆镇荣发中路

邮 编:130216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长春市林桂包装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生物质园路与北凯旋路交汇处0010

长春市林桂包装有限公司

吉林省金润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生物质园路与北凯旋路交汇处0010,建设性质:新建。规划厂区占地面积 5002m2,总建筑面积3556.3m2,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产发泡袋 5 吨,编织袋内衬 10 吨,家具门窗小注塑件 25 吨。

 

 

1、本项目区域污水管网未敷设完成之前,企业应建设防渗化粪池对产生的污水进行收集,清运处置;不得将废水外排;待区域污水管网敷设完成后,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一同经污水管网排入开安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本项目车间密闭,吹膜挤出及注塑设备均密闭,吹膜挤出、及注塑(烘料、塑化、注塑、冷却)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对挥发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项目产生的边角料,粉碎后回用于生产,粉碎机粉料粉尘,采取粉碎间密闭,在投料/出料口处设置集气装置,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食堂厨房内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器,对食堂油烟进行处理,通过专用排风管道于屋顶排放。

3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风机出口加消音器和消声风道,风机和风管采用软连接、车间墙体设置隔音等措施,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外卖处理;厨余垃圾,集中收集,密闭桶装,由有资质单位负责处理;废边角料粉碎后,全部回用于生产;除尘灰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项目未进行公参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