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还发现,一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管理较为混乱。2019年以来,长春市农安县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任何审批,以改良盐碱地土质名义,违法填埋约75万吨污泥处置后产物,涉及土地约200公顷。为掩盖其违法行为,2021年7月,该公司在填埋地块上临时补种树苗应对督察检查。长春榆树市、白山临江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图们市和敦化市等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水率均未达到填埋规范要求。
二、整改目标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管理进一步规范,污泥得到有效处置。
三、整改措施
(一)住建部门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站)污泥处置日常监管。
(二)2022年7月底前,成立鹏鹞公司污泥处置监管专班,督导鹏鹞公司依据地下水、空气、土壤质量检测结果,制定《污泥产品综合利用方案》,编制环境影响评估文件,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三)2022年10月底前,鹏鹞公司编写完成《培肥地块绿植方案》,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明确利用盐碱地的资源优势,对原有污泥产品堆存地块进行改造,按方案要求完成蓖麻、树木等种植,设置围挡和警示牌,实行封闭管理。
(四)2022年12月底前,由县鹏鹞公司污泥处置监管专班监督鹏鹞公司启动建设1200吨/日的干化焚烧生产线,使污泥减量,用于建筑材料。
四、整改成效
县住建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将城镇污水处理厂(站)污泥处置纳入常态化、规范化管理。通过增加检查频次、完善监管台账、强化执法力度等措施,保障污泥合规处置。
鹏鹞公司依据地下水、空气、土壤等环境要素的质量检测结果,编制完成了《污泥产品综合利用方案》,同步报批《污泥产品综合利用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2年8月获得相关环保部门的批复,为污泥产品的安全、合规利用奠定了法律基础。2022年10月鹏鹞公司完成《培肥地块绿植方案》编制及论证。2022年12月按照方案完成了对目标地块的改造,成功种植了蓖麻、耐盐碱树木等适应性植物。同时,按要求设置了规范的围挡和清晰的警示标识牌,实现了对该地块的封闭式管理。
2025年4月鹏鹞公司从新编制《铺设地块种植蓖麻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除地块一(未利用地)、地块十(工业用地)、地块十五(华家林地)剩余地块全部种植完成。
鹏鹞公司于2022年12月底正式启动规模为1200吨/日的污泥干化焚烧生产线,该生产线建成投产后,处理后的灰烬用于制砖。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8日至6月25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农安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 赵伟
电 话: 0431-83516116
农安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6月18日
初审:孙琪智 复审:赵伟 终审:于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