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泽国筑路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5-07-16 08:35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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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省泽国筑路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3360533(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16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省泽国筑路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农安县华家镇叶小铺村

吉林省泽国筑路材料有限公司

吉林省玖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农安县华家镇叶小铺村,建设性质:新建。厂区占地面积 28063 ㎡,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项目新建一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一条水稳料生产线,建成投产后,可年产沥青混凝土5万吨,水稳料52万吨

 

   1、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处理;设备及车辆清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本项目燃烧器烟气、烘干、振动筛分工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7m高排气筒排放;矿粉筒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不低于17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搅拌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碳粉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7m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水泥筒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不低于17m高的排气筒排放;搅拌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不低于17m高排气筒排放。

3、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音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4类区标准要求

4、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石料作为原料外售;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沉淀池沉淀物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机油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未进行公参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