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3360533(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16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农安县华家镇叶小铺村 |
吉林省泽国筑路材料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农安县华家镇叶小铺村,建设性质:新建。厂区占地面积 28063 ㎡,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项目新建一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一条水稳料生产线,建成投产后,可年产沥青混凝土5万吨,水稳料52万吨。 |
1、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处理;设备及车辆清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本项目燃烧器烟气、烘干、振动筛分工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7m高排气筒排放;矿粉筒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不低于17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搅拌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碳粉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7m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水泥筒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不低于17m高的排气筒排放;搅拌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不低于17m高排气筒排放。 3、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音等措施,厂界噪声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4类区标准要求。 4、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石料作为原料外售;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沉淀池沉淀物,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机油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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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未进行公参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