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农安镇亿达屠宰厂: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中环瑞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专家评审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属于清真定点屠宰场。建设地点位于农安县农安镇獾子洞村,占地面积9900平方米,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主要建设屠宰车间、待宰圈、隔离间、急宰间和处理能力为5m3/d污水处理站等设施。项目不设置冷库及化验室,冬季采用电取暖方式。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屠宰肉牛1500头、肉羊1000只的生产能力。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屠宰废水及牛羊尿液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必须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相关标准限值和农安县自来水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用罐车运送至农安县自来水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生产区地面必须全部硬化防渗,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影响。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屠宰车间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排放恶臭气体必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池体及粪污暂存间密闭,待宰圈粪污日产日清,定期喷洒除臭剂,厂界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必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车间采用全封闭式结构隔声,在设备选型时选择噪声低的设备,安装减震垫,基础减振,噪声排放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要求》(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胃肠内容物日产日清,定期外售有机肥厂进行肥料制造;不合格病死酮体、淋巴、不可食用内脏、废镜检肉块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废生物除臭设备填料由厂家回收;动物毛发外售综合利用;隔油池油污交由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水站污泥及栅渣定期外售至营养土加工厂;检疫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三、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四、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本项目由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2025年7月17日
印发机关 |
2025年7月17日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