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沃德瑞奥轨道客车装备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中环征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长春沃德瑞奥轨道客车装备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盛隆大街西侧,在现有租赁场地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厂区占地面积55876m2,现场地租赁长春市科威特瑞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本次扩建主要对原铝合金配件产品增加退火、清洗工序,去除铝合金配件产品表面杂质,不增加产能。本次扩建在现有厂区内利用现有建筑扩建,在厂房二内新增退火炉一台、清洗槽两个,在厂房三内新增激光切割机一台及配套环保设施,用于原铝合金配件部分产品加工。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新增员工,项目清洗工序采用水基清洗剂进行清洗,废清洗液按危险废物管理,无生产废水排放。本项目生产区地面必须全部硬化防渗,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影响。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次新增激光切割机一台,位于厂房三,用于铝合金配件下料工序,采用封闭式加工,切割废气经风机收集后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排气筒P3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车间采用全封闭式结构隔声,在设备选型时选择噪声低的设备,安装减震垫、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声等措施后,噪声排放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要求》(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新增危险废物有清洗废液、废包装桶。清洗废液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清洗液每三月更换一次,场内不暂存,即产即清。废包装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资质单位处理。
三、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四、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本项目由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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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