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欧罗肥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掺混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吉林欧罗肥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百瑞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吉林欧罗肥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掺混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农安县农安镇小桥子村,租用长春市添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设性质:新建,占地面积8000m2,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项目建设一条掺混肥生产线,建成投产后,可年产掺混肥20000吨。
二、该项目必须全面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评报告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同时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其中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排入厂区防渗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车间密闭,投料、物料输送、搅拌、包装等工艺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未被收集处理的粉尘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高出楼顶烟道排放,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管理。本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布袋除尘器截留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返回生产线重新加工;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实验室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处置应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18597-2023)相关要求执行。同时应按环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三、本项目应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本项目由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
2025年9月23日
主题词:环保 项目 环评 批复
抄送:吉林省百瑞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