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农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永安风电场危废贮存点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5-10-14 15:36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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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龙源(农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永安风电场危废贮存点项目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3360533(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16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龙源(农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永安风电场危废贮存点项目

吉林省农安县永安乡东安村7社

龙源(农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沈阳万益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农安县永安乡东安村7社龙源(农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永安风电场中升压站管理区内,建设性质:改扩建占地面积为36m²,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拟将原有库房改建成一座危废贮存点,用于贮存永安风电场运行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废油桶、废铅蓄电池、含油抹布和含油劳保手套。

 

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排放。

2、本项目危废贮存点产生的少量废气通过换气风扇排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4.0mg/m³)

3、本项目噪声源为换气风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厂界噪声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不产生固废,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项目建成后运行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废油桶、废铅蓄电池、含油抹布和含油劳保手套,贮存于危废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未进行公参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