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3360533(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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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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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安县永安乡东安村7社 |
龙源(农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农安县永安乡东安村7社龙源(农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永安风电场中升压站管理区内,建设性质:改扩建,占地面积为36m²,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拟将原有库房改建成一座危废贮存点,用于贮存永安风电场运行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废油桶、废铅蓄电池、含油抹布和含油劳保手套。 |
2、本项目危废贮存点产生的少量废气通过换气风扇排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4.0mg/m³)。 3、本项目噪声源为换气风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厂界噪声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不产生固废,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项目建成后运行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废油桶、废铅蓄电池、含油抹布和含油劳保手套,贮存于危废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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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未进行公参调查。 |

吉公网安备 22012202000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