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福德康养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中环瑞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农安县福德康养中心锅炉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农安县农安镇两家子村,锅炉房位于拟建的福德康养中心用地范围内,占地面积238平方米,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拟建锅炉房内新增一台3t/h燃生物质热水锅炉,主要为拟建福德康养中心供热,本次评价内容为拟建锅炉房项目,不包含康养中心内容,待康养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确定后,再根据其建设内容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软化设备排水和锅炉排水,锅炉排水部分用于灰渣增湿,剩余部分与生活污水、软化设备排水一同经管网进入农安县海格污水处理厂。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新增生物质锅炉烟气,经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烟囱(DA001)高空排放,必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锅炉房采用全封闭式结构隔声,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罩壳、进风口消声器、管道外壳阻尼等措施,噪声排放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要求》(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除尘器收集尘和炉灰,经袋装密封收集后,暂存于封闭锅炉间内,定期外卖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返回设备厂家更换;废布袋定期更换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三、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本项目由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2025年9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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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机关 |
2025年9月 1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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