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弗朗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6-03-13 08:38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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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省弗朗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3360533(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16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省弗朗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内

吉林省弗朗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岚璟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本项目位于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内,建设性质:新建。总占地面积3305m2,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项目主要拆解发动机、变速箱(排空后),建成投产后,可年拆解发动机及变速箱各2万件(主要产品包括废铜、铝、铁、废塑料、绝缘材料等)。

 

1、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合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伊通河。

 2、本项目生产车间封闭,拆解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负压抽取,无组织排放;产生的废矿物油,密闭容器存储;铜米机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音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生活垃圾和布袋除尘灰,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拆解废零部件,外卖物资回收单位;废布袋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矿物油、拆解废杂物(含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项目未进行公参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