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友宏实业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 2026-04-24 11:24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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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环审[2026]20

吉林省友宏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恒鼎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吉林省友宏实业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该项目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烧锅镇新立村五社,中心位置坐标:124°59′38.778″,44°1′22.993″,该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5162㎡,建筑面积:3140.11㎡。预计建成后,年产玉米饲料7万吨。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

  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同时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工艺粉尘和包装粉尘。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机械除尘+袋式除尘+40m排气筒(DA001)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工艺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厂界处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锅炉废水,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农安县烧锅污水处理厂处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生产车间采用全封闭式结构封闭隔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装置、加强设备维护等减震等措施,噪声排放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要求》(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筛杂固废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工艺除尘灰回用于生产;锅炉除尘灰与灰渣一同袋装贮存,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物外售回收单位;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做好风险管控和应急措施,避免风险事故发生。

  三、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本项目由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2026420

  抄送: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吉林省恒鼎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印发机关: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2026420日印发

初审:史双桥 复审:邢雨哲 终审:洛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