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温泰包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 2026-04-28 13:44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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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环审[2026]23 
长春市温泰包装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晟隆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长春市温泰包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农安县开安镇万来村5社,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本项目租用吉林中凯标识工程有限公司厂房进行建设厂房总占地面积为7655m2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大米包装袋400万个、食品包装袋600万个、玉米包装袋300万个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农安县合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印刷复合、烘干工艺废气采用集气装置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制袋废气产生量很少无组织排放,项目未被收集处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要求》(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废抹布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油墨桶及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三、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四、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本项目由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2026428日

  抄送: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吉林省晟隆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印发机关: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2026年4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