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3360533(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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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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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城开农投绿色循环畜牧产业示范园区有机肥处理烘干项目 |
农安县巴吉垒镇双榆树村、上河村、麻花店村、太和村长春城开农投绿色循环畜牧产业示范园区内 |
长春城开农投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
吉林省衡润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农安县巴吉垒镇双榆树村、上河村、麻花店村、太和村,长春城开农投绿色循环畜牧产业示范园区粪污综合治理区现有成品厂房内,利用现有厂房内空置区域实施建设,不新增加建设用地;依托园区现有公用工程,新建有机肥烘干系统,配套生物质热风炉,废气治理设施旋风除尘器+水幕喷淋,新建15高排气筒YJFDA005;项目不改变园区现有有机肥19万t/a产能,仅将有机肥含水率由30%烘干至14%;项目总投资198万元,环保投资7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5%,施工工期3个月。项目距离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边界5.8km,不在保护区管控范围内 |
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本项目由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初审:史双桥 复审:邢雨哲 终审: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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