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3360533(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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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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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瑞祥节能环保有限公司技改建设项目 |
农安县巴吉垒镇南洼子村刘家屯东侧 |
吉林省瑞祥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
吉林省衡润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位于农安县巴吉垒镇南洼子村刘家屯东侧,属于技术改造项目,依托企业现有厂区、厂房实施建设,不新增占地;在现有营养土生产工艺基础上新增板框压滤预处理、生物质烘干工序,保持营养土产能5万t/a不变;新建1台生物质成型燃料烘干炉,配套布袋除尘设施,新增板框压滤设备,设置3座60m³密闭蓄水罐,配套恶臭收集治理设施;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0%,施工工期仅为设备安装调试;年消耗生物质成型燃料900t/a,年产生压滤废水10000m³,废水罐车外运至农安县伏龙泉镇污水处理站处置;设置 DA002(发酵翻抛恶臭)、DA003(板框压滤恶臭)、DA004(烘干炉烟气)共3根15m高排气筒;项目最近环境敏感点为西南侧1000m刘家屯居民点,距离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边界约9km,不在保护区范围内。 |
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本项目由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初审:史双桥 复审:邢雨哲 终审: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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