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兴达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热风炉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6-10-16 14:22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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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关于吉林兴达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热风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3360533(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兴达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热风炉改造项目

农安县农安镇铁西老木材院里

吉林兴达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吉林省中环征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农安县农安镇铁西老木材公司院内,地理坐标东经本次拆除厂区现有8t/h燃煤热风炉,在现有热风炉房内改建1台10t/h链条炉排生物质热风炉,配套建设布袋除尘设施及 20m 高排气筒(DA001);不新增占地,不改变现有烘干塔生产规模,年烘干玉米20000吨,年消耗生物质成型燃料1682吨;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0.00%,施工工期1个月;热风炉每年运行40天,实行三班8小时工作制;距离项目最近环境空气敏感点为南侧85m铁西村居民。

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本项目由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初审:史双桥 复审:邢雨哲 终审:洛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