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通知

时间: 2021-12-22 13:17 来源: 农安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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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现我县“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目标,依据《关于转发吉林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长教联〔2020〕2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完善 “依法控辍、管理控辍、质量控辍、扶贫控辍、情感控辍”长效机制,重点抓好抓实七项措施,确保全县所有儿童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农安县中小学控辍保学实施方案》,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教育局与中小学校长、中小学校长与班主任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全面落实领导主体责任;依据《方案》制定控辍保学评价细则,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性评价中,召开推进会层层动员,并坚持跟踪问效。
  2.加强舆论宣传,推动依法控辍。各校充分利用开学、节假日、家长会等特殊节点,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师生、家长法律意识;将每年9月份定为“控辍宣传月”,通过张贴宣传标语、致学生家长一封信、主题班团会、入户发放传单等形式,及时宣传国家依法控辍政策和要求,在全县形成“人人宣传控辍、人人关心控辍、人人支持控辍,人人参与控辍”良好氛围。
  3.做好普查排查,掌握基础信息。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明确工作标准与要求;将每年4月份确定为普查月,普查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失学情况,做到数据普查准确,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列出清单,建立动态工作台账,保证每名学生幼升小、小升初数据信息有效衔接,做到学生信息变动、人员变动都能够全面掌握去向。
  4.做好劝返复学,及时跟踪整改。依据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全面梳理复学和辍学学生情况,实施“一生一案”,经常性开展家访活动,落实动态管理;全县中小学要在每学期开学后10天内,对学生入学、变动、辍学及学籍变化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疑似辍学学生进行及时统计;开学后15天内向教育局和乡镇人民政府报告,按照“应返尽返”原则,向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送达《劝返复学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有关司法文书,敦促其家长保证失学辍学学生尽早入学复学。
  5.做好评估认定,开展送教上门。组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专家委员会,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学习能力评估认定,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安置方式;对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实施“一生一案”,保证其接受教育;成立县乡两级送教上门队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送知识、送活动、送关怀、送温暖的送教内容,每月开展2次送教,每次3—4课时,做到有计划、有教案、有记录、有影像资料、有总结,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认知能力和社会生活适应能力。
  6.突出重点群体,做好精准帮扶。将每年5月10日作为帮扶日,重点瞄准全县孤儿、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等9类特殊群体学生,建立档案,确定包保人,落实帮扶活动;按照“一生一案”原则,统筹各类政策,制定精准帮扶、资助方案,开展“手拉手”“一对一”“三优先”“五个一”活动,确保每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7.做好数据上报,强化管理时效。实行控辍保学工作周报制、半月报制,实施动态管理;全县中小学于每周三16:00前报送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进展情况,对有变化的在台账中涂红予以标注;县教育局每月15日、30日16:00前,向市教育局报送本地辍学、失学学生工作台账和整体进展情况。
  上述措施,请各中小学校严格遵照执行。
 
 
    农安县教育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