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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根据《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吉财税[2016]726号)规定实施。
二、申报单位范围
2020年度内,本省行政区域内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
三、网上申报时间
2021年4月1日至4月30日。用人单位未在期限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应按照规定全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逾期不补)。
四、申报审核流程
用人单位到农安县残联线下初审→网上自主申报,网址:http://work.jldpf.org.cn:8001/zhuce/html/index.html→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网上审核(初审、复审)→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出具《吉林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书》。
七、联系方式
农安县残疾人服务中心 0431-83228797
特此通告。
附:《农安县在职残疾人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农安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