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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方案》解读

时间: 2021-02-26 10:41 来源: 农安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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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背景

  今年9号台风“美莎克”灾害造成我县45户群众房屋受损,其中倒塌和严重损坏20户,一般损坏25户,受灾群众109人,涉及的乡镇有农安镇、合隆镇、万金塔乡、青山乡、永安乡、黄鱼圈乡、和谐街道(以上数据为各乡镇上报县应急局且经县政府同意,已录入了国家自然灾害信息系统)。

  省财政下达我县以上受灾群众专项救助资金74万元。为尽快将救助资金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经与公主岭、德惠、双阳等地沟通,应急局与住建局、财政局等部门初拟了救助方案。

  二、资金构成及发放

  74万补助资金由三部分构成,即受灾群众生活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和因灾倒损房屋维修重建补助

  其中,受灾群众生活应急救助和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由乡镇按程序申报,应急局审核后拨付,乡镇进行发放; 房屋维修重建工作由乡镇申请,住建局出具维修或重建意见,乡镇组织实施(根据实际可以组织施工队或住户自行实施),完工后住建局进行初验,合格后再联合应急局、自然资源局等终验。房屋补助款由乡镇按程序提出申请,由应急局拨付给乡镇,在终验工作完成后乡镇方可进行发放。

  三、部门职责

  财政局:负责拨付补助资金,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住建局:负责出具房屋维修或重建意见,包括标准、造价等;负责组织初验和终验;负责相关资料整编工作。

  应急管理局:负责补助资金审批、拨付及相关手续资料整编;联合住建局做好房屋终验工作。

  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房屋重建的规划选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用地审批等工作发生的可能性不大)

  审计局对救助资金使用进行审计

  乡镇、街道:负责受灾群众救助资金申请的组织、发放等;负责组织房屋修建事宜;确保救助资金发放到户、到受灾群众手中,严禁他用;负责相关档案整编。

  四、时间要求

  受灾群众生活应急救助和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应在12月31日前尽快发放完成;房屋补助款最迟在2021年6月30日前发放完。

  以上是救助方案中需要和各位领导汇报的几项主要内容。我们几个部门和乡镇、街道有信心把救助资金发放到位,把受损房屋修建好,确保受灾群众能正常生活,真正让他们得到党的温暖和政府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