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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20年农安县稻谷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 2021-04-21 14:22 来源: 农安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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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出台具体时间:2020年8月20日

  二、文件出台的依据

  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 农业农村厅、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0年稻谷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吉财粮〔2020〕 42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目的和意义

  认真落实国家政策精神,调整完善我县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支持巩固提升优势产区产能,引导非优势产区优化调整种植结构,保障优势产区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保持稻谷生产总体稳定,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    

  四、稻谷补贴的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县范围内稻谷生产者(包括农民、农业合作社、农场等)。通过转包、转让、租赁、土地入股、托管等形式流转土地的(包括乡村机动地),补贴资金应发放给实际稻谷生产者;流转双方另有商定的,经流转双方确认同意按双方商定意见办理。如土地承包者领取的,乡镇政府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真正让稻谷生产者受益。

  五、稻谷补贴的依据是什么?

   生产者符合补贴范围的当年实际稻谷种植面积。

  六、稻谷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县政府依据省里下达的补贴额度和补贴范围内稻谷种植面积合理确定我县的稻谷补贴标准,2020年稻谷补贴标准为203.63元每亩。

  七、如何公开公示?

  县财政部门要做好与农业部门的对接工作,确保农业部门提供的稻谷生产者补贴信息与财政部门补贴发放信息有效衔接。要坚持与完善此前行之有效的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对经审核确定的稻谷生产者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补贴信息要在村屯和乡(镇)政府或农场(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要做到三准确、三公开,即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数额准确,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补贴信息完整真实。

  八、补贴资金如何发放?

  补贴资金通过农户补贴卡(存折)发放。乡镇财政所依据稻谷种植面积、农场财务部门依据农工承包合同面积进行测算,正确合理地分配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将花名册抄送当地农商银行,农商银行充分利用现有工作基础,通过“一卡通(一折通)”补贴发放渠道,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给稻谷生产者。农户、农工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乡镇财政所的安排,有序地到农商银行领取补贴资金。严禁乡镇财政所和农场财务部门直接发放现金。各乡镇财政所与当地农商银行协商,按兑付能力,逐村、社均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