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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农安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 2025-11-04 14:33 来源: 农安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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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本文的必要性和依据

  为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完善地价管理体系,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发挥政府调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等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并依据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31号)要求,结合农安县实际,制定本通知。原基准地价标准(农府明电〔201643号)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亟需更新以反映土地市场现状,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

  二、制定过程

  前期准备:农安县自然资源局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技术路线,收集相关政策文件及市场数据。

  技术论证:依据国家及省级规程,开展土地分等定级与地价评估,组织专家评审(2022年10月24日)对成果进行验收。

  公众参与:2023年5月10日举行听证会,征求政府部门、乡镇代表、企业及公众意见,无重大分歧。

  合法性审查:经部门法制机构审核、集体讨论通过,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审查(2025年1月27日完成)。

  风险评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为风险等级低,措施完备。

  三、主要内容

  明确基准地价内涵:包括评估基准日(2023年1月1日)、土地使用年限(商服40年、住宅70年等)、用地分类(5大类)、开发程度(城区"六通一平"、乡镇"四通一平")等核心参数。

  公布地价成果:分用途(商服、住宅、工矿等)划定土地级别,公布各级别基准地价、土地出让纯收益及租金标准(详见附件表格)。

  规范实施要求:明确地下空间地价确定规则(按层次递减)、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制度、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评估程序等。

  适用范围:覆盖农安县城区及22个乡镇,确保地价体系全域统一。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技术依据充分:严格遵循国家及省级技术规范,结合本地实际对地价参数进行科学调整。

  程序合规性:履行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成果科学民主。

  政策衔接:与国土空间规划及上级政策保持一致,保障新旧地价平稳过渡。

  成果实效性:更新后的基准地价更贴近市场实际,有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农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4

初审:高源键  复审:王禹丹  终审:李长静

   

  农府规[2025]2号 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农安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