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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府办发[2010]11号 农安县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评方案

时间: 2010-04-01 10:57 来源: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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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府办发[2010]11号

  农安县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评方案

  为使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全面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完成省、市政府交赋的法治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评内容

  (一)组织领导方面(20分)

  1、是否实行依法行政首长负责制,是否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了具体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领导组织机构名单是否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2、是否将依法行政纳入本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

  3、是否制定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到下属单位。

  4、是否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制度,将依法行政指标分解落实到人头,并公布张贴上墙。

  5、是否按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要求,定期向县政府法制办报告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和上报有关法制材料。

  (二)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方面(10分)

  1、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是否组织学习《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加强县(市)政府依法行政决定。

  2、是否利用县政府拟定的“宣传月”进行法律法规的系列宣传活动。

  3、是否开展了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宣传,并使其传达到各个层面。

  4、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将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行政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三)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方面(10分)

  1、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是否建立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

  2、是否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责任制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估制度。

  3、是否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事项进行听证。

  4、是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研究制度。

  5、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前是否报县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规范性文件监督方面(10分)

  1、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否进行了充分的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2、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领导签发前是否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

  3、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有无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报上级法制部门备案。

  4、是否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每两年进行一次清理,清理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布。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15分)

  1、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要在媒体上公布执法主体、职责和执法依据,县政府法制办将对执法单位和个人进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全年评选先进的依据。

  2、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所作出的行政处罚、收费、许可、审批、确认、行政强制措施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超越、滥用职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法律程序现象。

  3、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是否定期向县政府法制办报告行政执法情况,包括行政处罚、复议、应诉及赔偿等,县政府法制办将依法对其进行审查。

  4、各单位行政收缴、处罚等执法文书是否规范,书写是否清楚,内容是否齐全,行政执法案卷是否完整,能否经得起推敲和检查。

  5、是否建立了依法行政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实行经常检查,做到有错必纠,实现公正执法。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方面(15分)

  1、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部门是否按照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发现违规及时处理。并及时进行处罚,县政府法制办将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2、涉及到企业检查的部门必须到县政府法制办办理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私自下到企业检查的按违规进行处理。

  3、部门和乡镇受理的公民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申诉,举报,是否认真调查和及时处理并向县政府法办报告。

  4、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部门是否认真执行《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对行政执法存在的违法行为,是否及时纠正,对专职人员是否依法追究责任。

  5、各单位要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并于2010年3月30日前上报县政府法制办,经法制办审核同意在媒体上进行公布。

  (三)做好行政复议方面(10分)

  1、条件具备的单位要成立行政复议办公室,暂不具备成立条件的单位要设置专兼人员负责这项工作。

  2、是否建立行政复议听证、质证制度和行政复议调化解制度。

  3、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回访制度和行政复议驳回制度。

  4、行政复议、应诉统计报表是否及时、准确,是否按季度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并上报。

  5、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主要领导是否过问和签批,是否按规定时限指派专人出庭应诉。

  6、所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是否按期办结,复议案卷装订是否规范。

  (八)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方面(10分)

  1、各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健全法治学习制度。

  2、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是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目标岗位责任制和跟踪考核档案。

  4、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有学法笔记。

  二、考评方法

  (一)组织领导方面考评:查依法行政领导组织机构名单是否健全上墙;是否有研究和布置法治工作的会议记录,制定的全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是否上报县政府法制办;查看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是否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法制工作是否设有工作机构和人员。

  (二)法律法规宣传方面考评:各行政执法部门是否按县政府法制办规定的时间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看宣传资料和媒体报道原件。

  (三)民主决策方面考评:看相关资料原件、听证资料、专家论证材料以及集体讨论记录。

  (四)规范性文件方面考评:看制发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相关资料,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履行发文程序登记和媒体公布及备案记录。

  (五)行政执法行为方面考评:看公布执法主体、职责和执法依据文件,看评议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材料,看执法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规范情况。

  (六)行政执法监督方面考评:看依法行政自检材料,检查单位到企业检查是否持有县政府法制办办理的许可证,看省、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落实情况,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健全情况。

  (七)行政复议方面考评:看行政复议相关制度建立原件,看行政复议案卷是否规范,看行政复议回访制度情况。

  (八)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方面考评:看行政执法人员学习笔记,看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记录,抽查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一)依法行政实施随时抽查,季末汇报,半年检查,年终评比制度,考核结果按百分计算,获得90分以上为依法行政优秀单位,获得80分以上为依法行政良好单位。获得60分以上为依法行政合格单位,获得60分以下单位为依法行政工作不合格单位,评定结果分别纳入组织人事部门档案。

  2、依法行政考评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奖励措施

  1、对各局和乡镇政府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由县政府法制办排序通报下发,并报县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评优单位报请县政府进行奖励。

  2、对评为不合格的依法行政单位,县政府要予以通报批评,由县政府法制办监督进行整改。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