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2]3号)文件要求,已出台县级项目实施方案。其中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1389万元,经过主体申报、审核、验收,项目已经建设完成。现将补贴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汇总表
农安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2025年6月17日
初审:王若男 复审:刘岩 终审:董梅音
附件:
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社会化服务)补贴结果公示.docx